1. 定义:
保险公司次级债券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和外资独资保险公司,经批准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
2. 简要介绍:
保险公司申请定向募集次级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经审计的上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募集后,累计未偿付的次级债本息额不超过保险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得到严格遵循;
资产未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占用;
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发行期限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期限一般在5年以上(包括5年)。
3.相关法规: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2004第1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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